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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鍋湯頭要標示成份! 不實最高罰400萬元


發佈時間:2015/08/01 18:44
最後更新時間:2016/07/02 02:28

食安新制上路,火鍋業者必須在店內明確說明「湯頭成分」,如果標示不實,最高可罰400萬元,實際走訪火鍋店,大部分連鎖店都已經在明顯處擺出資訊,但還是有火鍋店不知道這項資訊!

店員:「你好,內用嗎?」

7月31日開始,火鍋店家都必須標出自家湯頭食材,這家平價火鍋店主打功夫湯頭。

記者vs.店員:「那你們的湯頭是龍骨是用豬大骨熬製的,它還有加粉類的嗎?沒有。」

儘管店員說湯頭沒加粉,但連鎖店外貼了這張告示,龍骨湯頭是由龍骨濃縮高湯製做而成,裡面包含,豬濃縮汁、雞濃縮汁、蒜粉、洋蔥粉和動物膠等等,湯頭內不只加了粉,甚至還有哪些調味料,一覽無遺,不再是店員空口說白話。

店員:「你好,請問要石頭鍋還是涮涮鍋?」

另一家連鎖火鍋店,櫃檯上也放了一張標示,打開來全是湯頭內容物介紹,石頭鍋、涮涮鍋高湯是由昆布豬骨柴魚熬製而成,但其他像是番茄鍋、麻辣鍋湯頭內可不只一種食材!雖然插牌擺在櫃台明顯處,但大部分民眾點餐或結帳都沒有注意到。

民眾:「還不錯,可以讓客人知道湯頭是什麼做成的。」

火鍋湯頭標示可以註記在菜單,但字體長寬不得小於0.2公分,用其他形式,例如做卡片或插牌字體要更大,不能小於2公分,但還是有店家沒照做,有些火鍋店沿用門外招牌上頭寫著30多種配料細火慢熬沒寫清楚,衛福部可開罰3萬到300萬元,但如果標示不實最重可罰到400萬元。

#食安#火鍋#湯頭#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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