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日前就台北市、新北市、高雄市等8個縣市,一共20處的室內停車場進行查核,發現只有5家停車場全部項目符合法規,等於有15家室內停車場,有安全疑慮。其中包括12家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像是室內消防栓設備不全、避難逃生設備不符規定,至於建築物安全管理有7家,定型化契約則有一家,另外有9家室內停車場,是不符合治安防護設備,包括停車場的明顯處,沒有普設安全警鈴或故障,以及監視錄影系統鏡頭設置的位置、畫面不清晰等等,消保處也已經請相關主管機關,盡速完成改善,最快下半年再進行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