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後一個多禮拜了,在總統釋出善意表示同意盡快進行全面驗票後,司法驗票可望近期內啟動,不過就算當選無效的訴訟判決成立,並不一定等同於連宋當選,為什麼呢?
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104條,被告是陳水扁總統和呂秀連副總統兩人,在重新驗票後可能會有3種結果。
第一種:如果法院重新驗票後,發現連宋的票數超過扁呂,可判扁呂當選無效,中選會也會依法重新公告連宋當選。
第二種:若法院只能證實扁呂在選舉過程中有違法事實,卻無法證實連宋得票超過扁呂,就只能宣判扁呂當選無效,不能宣判連宋當選。
第三種:若是驗票結果既未發現有任何選務上的違法事實,扁呂的得票依舊超過連宋,扁呂的當選,依舊是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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