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吸引民眾來看電影,戲院推出消費集點換贈品的活動,但新竹有個消費者投訴說,她用戲院的觸控螢幕選了一個鑰匙圈,打算當場兌換,沒想到螢幕顯示兌換地點竟然是在高雄,當場跟工作人員反映,希望能取消兌換,把紅利點數要回來,卻被拒絕,而且工作人員還說,系統設計就是無法取消,想領到這個鑰匙圈,只得跑一趟高雄,實在讓她無法接受。儘管事後戲院主管願意用自己的點數換給這名小姐化解紛爭,但消保官卻認為,紅利點數也屬於消費的一部分,業者不能因為是「贈品」,就罔顧消費者權益。
投訴民眾:「你看就是這樣啊,要反應多久啊。」
按了半天還沒看到想要的贈品,因為這個電影院集點換贈品的螢幕上只有上下兩個箭頭,要移動頁面只能靠著兩點觸控。消費者投訴說,不只螢幕反應速度有點緩慢,最後選取出來的兌換地點,也不是她想要的。投訴民眾:「我記得我那天其實是按新竹,只是他後來說是高雄的。」
這位小姐3月初到電影院換贈品,選的兌換地點是新竹,結果卻變成要去高雄領,而且頁面上的字體太小,兩個地點在螢幕上的距離又差了3格,操作真的很不方便,如果以最省時間的高鐵計算,從新竹跑到高雄,來回要花上2400元,比原價幾百元的鑰匙圈,多花至少10倍代價!
她想取消重選,業者卻不答應。工作人員:「你們選到高雄的話,可能就要去高雄那邊兌換,取消你的點數也不會跑回去。」
業者說,因為系統設計的關係,兌換無法取消,點數也不能退還,在操作頁面就有公告,而且這是給消費者的額外贈品,這樣規定並沒有問題。儘管事後樓層主管用自己的點數,把贈品換給消費者,算是解決了民眾投訴,不過新竹消保官認為,累積點數也屬於消費行為,應該獲得保障,店家不能退還點數的規定是否合法,還有討論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