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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非性侵! 林志隆獲不起訴

記者 莊志偉 蕭遠斌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4/05/13 18:59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立委林志隆被控性侵害女助理案,台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檢察官認為2人是婚外情,所以涉及性侵害的部分證據不足,不起訴處分。

這起案件,立委林志隆的女助理去年報案,指稱她和林志隆在立院辦公室談公事,卻遭到林志隆以暴力脅迫,性侵害得逞,不過檢方調查過程,發現雙方是婚外情關係;林志隆的妻子也在最近提出妨害名譽告訴,最後檢方認定性侵害部分罪證不足,不起訴處分。

#林志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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