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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學長勒索學弟 強逼跳溪簽本票

記者 侯力元 新竹 報導
發佈時間:2004/06/24 12:43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新竹市光武國中一名國二學生被4名剛畢業的學長勒索毆打,並持玩具槍將他押到溪邊,要他跳進深度有一個人高的溪裡3次,最後還強迫他簽下高達50萬元的本票,最後被害人趁機逃跑後報警,這4名學生才落網被移送法院。

4名剛畢業的學生不學好,才出校門就找學弟勒索,4人坐在警局接受訊問,還一副桀驁不馴的樣子,絲毫看不出悔意。

孩子不學好,家長來警局還替孩子求情,說只是好玩。嫌犯家屬:「什麼勒索?他的意思是說,跟他開玩笑,我說玩笑開太大了,他不是真的要跟他勒索,後來也沒跟他說錢的事情。」

這4名剛從光武國中畢業的學生,向就讀國二的吳姓學弟勒索5千塊,這樣還不夠,4個人拿著玩具槍押著被害人到頭前溪脫光衣服,逼他跳溪,看被害人嗆得受不了才拖上岸,前後共3次,接著一陣痛毆後,再逼被害人簽下50萬元的本票。

4名惡少年行為猖狂,還突發奇想,想以童軍繩綁住被害人然後以機車拖行,幸好這名學生趁他們不注意趁機逃跑,並向警方報案。嫌犯:「當時不知道會這麼嚴重。」記者:「現在呢。」嫌犯:「後悔啊!」

4人向警方供稱,是因為不滿吳姓學生向警方告密他們嗑藥,害他們被警察盯上,所以才出此行為報復,因為血氣方剛犯下罪行,4個人全被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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