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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正仁判刑11年潛逃 地檢署發布通緝

記者 蔡桂華 林隆士 台中 報導
發佈時間:2004/07/29 21:59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廣三集團總裁曾正仁因廣三案,上個月8日被最高法院判刑11年定讞。曾正仁和妻子在發監執行前潛逃大陸。傍晚台中地檢署發布通緝。

喧騰一時的台中廣三集團金融弊案,廣三集團總裁曾正仁因違反商業會計法、偽造文書等四項罪嫌,上個月8日被最高法院判處11年有期徒刑,入監服刑。

曾正仁在發監執行前,也就是判決後第6天和新婚不久的妻子潛逃出境,偷渡到大陸,還傳出被人綁架勒贖3千萬元。台中地檢署執行處傍晚正式對曾正仁發佈通緝,沒收1千萬元保證金,希望將他逮捕到案。

#曾正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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