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一枚指紋差點讓人平白坐牢!台北市一戶人家遭小偷,憑著留在窗戶邊上的一枚指紋,警方逮捕一名鋁門窗工人,法院一審以竊盜罪,判這名工人一年有期徒刑,但他大喊冤枉,表示他替這戶人家加裝鋁門窗,當然會留下指紋,直到二審法官認定指紋可以保存30年,而且單憑指紋,很難認定工人就是賊,宣判無罪。
就因為這樣一個動作,在窗戶邊上留下指紋,他差點就倒大楣坐了冤獄,但他是鋁門窗工人,施工的時候怎麼可能不留下指紋,結果客人家�遭小偷,掉了二萬五千塊,卻算在他頭上,只因為他留下了,一枚指紋。
當事人蘇先生:「窗戶上我的指紋起碼500個,後來他找到一枚指紋,這樣就判我一年,你說有道理嗎?實在有夠離譜,因為這件事現在我已經沒工作了,我那敢再做這個,不敢再做了,嚇都嚇死了。」
比出中指,他不是罵人,就因為中指的指紋,二年來不但丟了工作,還被人當成小偷指指點點,光憑一枚指紋,實在很難定罪。當事人蘇先生:「加工時手會抹到油,卡在窗戶上,就有可能保存很久,屋主說窗戶很少擦,(法官)看日劇時有看到一案件跟我的很類似。」
法官看日劇,再函請刑事局追查,才知道指紋可以保存五年以上,國外甚至出現保存三十年的例子,鋁門窗工人除了留下指紋,再也找不到其他證據,現在還他清白,他開心的要重要展開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