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作品何價?有時很難認定,有一名五星級飯店的老闆花了5千萬買了69件國外畫家的畫作,想要投資增值,但後來認為買貴了,又覺得沒這種價值,告上法院想退還,法官認為藝術無法用金錢衡量,判決這名老闆敗訴!
這幅歐美畫家的作品「聖托培灣」要價100多萬元,這幅聖十字教堂也是一樣,桌上擺的七幅畫,加起來超過上萬元,一家五星級飯店的老闆向畫廊買了69幅國外畫家的作品,總共花了他5千多萬元,以為買到國際大師級的創作,但專家鑑定的結果,居然是...。畫廊協會秘書長石隆盛:「專門賣給外國觀光客。」記者:「真的嗎?」石隆盛:「(藝術品)知名度越高,需求越大,量不多價格越高。」
這名老闆一氣之下,跟畫廊退貨不成功,告上法院,希望法官能主持公道,不過院方對於鑑定書上的價錢,卻有不同的看法。藝術品的買賣原本就是你情我願,更何況怎麼可以用錢來判定畫的價值,因為藝術家的創造力是無價的,之後的附加價值,誰也無法預測,所以判決結果買家敗訴,不過這名飯店老闆不甘心,堅持上訴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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