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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宿訂金付全額」 春節亂象罰不到

記者 游皓婷 / 攝影 楊子毅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1/01/21 12:36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農曆春節出遊,有人事先訂民宿,卻訂出一肚子氣!有民眾計畫初二,帶家人到南投清境度假3天,但民宿老闆卻要求他,必須一次把住宿費全部繳齊,甚至說「住不住隨便你」,依照觀光局頒布的定型化契約規定,訂金不能超過「房價3成」,但因為這份契約,目前還沒有約束力,因此就連觀光局也沒辦法對業者開罰。

南投清境民宿多,環境清幽,農曆春節很多人都想在這兒度假,但有民眾還沒住進民宿,先受了氣,這位民眾計畫,大年初二帶全家到南投清境住3天,老闆卻要他訂房時,就把住宿費,全部付清,還說如果不想住隨便你,業者的作法,明顯違反民宿定型化契約的規定。民宿業者:「(契約規定)訂金是房價的30%。」記者:「如果是住3天呢?」民宿業者:「那就依照總價的30%。」

儘管定型化契約,最多只能要求預付住宿首日的3成房價,偏偏這項規範,還沒有納入契約中,「應記載或不應記載事項」的範圍,所以沒有罰則,民宿業者也說,農曆春節訂房時,就收全額住宿費,他們也有苦衷。民宿業者:「會擔心說有客人臨時取消,所以希望金額的部份,請客人先匯足。」

民宿訂房網營運長黃光聖:「消費者他可能怕,這邊訂不到,那邊訂不到,所以他到處都訂。」

民宿訂房網業者認為,「付全額」對民宿主人來說,比較有保障,觀光局目前對於民宿業者的做法,也沒有任何約束力,民眾付了錢訂房,萬一有糾紛,還是得自己向消保官投訴。

#民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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