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娃娃事件剛落幕,台中市卻發生一名4歲的弱視女童今年要上幼稚園,遭到老師要求家長簽下切結書,一旦學生發生意外,不能追究老師責任,讓家長感覺受到歧視,到學校表達不滿。
幼稚園裡正值點心時間,4歲的黃小妹妹綁著兩條小辮子,拿著湯匙小心吃著,動作緩慢,眼睛沒有焦距,模樣和其他小朋友就是不一樣,因為有弱視,他要上幼稚園,老師要求家長簽下切結書,如果黃小妹妹校園內出了意外,責任自負。
幼稚園老師:「我有跟他寫切書。」記者:「為什麼?」幼稚園老師:「萬一沒有寫切書,萬一跟玻璃娃娃一樣,我怎麼辦!受傷或是什麼,我可以保護我自己。」
老師60歲了,明年要退休,實在是怕和玻璃娃娃事件一樣,才會要求家長簽下切結書,這樣的舉動引起家長反彈,他們說黃小妹妹只是弱視,並不是不可碰觸,為什麼把她當作玻璃娃娃看待,同樣是弱視的家長,相當辛酸也不滿。
女童爺爺:「因為老師講了一句話,她說她也可以不收這個學生,所以我才緊張起來,寫了這一張給老師。」
幼稚園校長:「站在學校立場來說,這個動作是多餘的。」
既然簽下這樣的的切結書沒有法律作用,讓全家五口都是弱視的他們,卻已經造成二次傷害,看來玻璃娃娃的效應還在持續發酵,只是不應該剝奪黃小妹的受教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