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有一名攤販,在路邊擺攤做生意十幾年了,近三年來,卻不斷接獲罰單,數量高達近千張,有時一天就被開2、3張,罰款金額高達百萬元,讓他走投無路,今天(11日)他在議員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
擺滿紅色罰單的人行道,就是陳先生做生意的地方,他說,在這裡擺攤已經十幾年了。攤販陳嘉珍:「在這做差不多將近15年以上,過去的市長都說要取締,但一個月開1、2張(罰單),沒影響經濟,我們付得起,92年初每天來開。」
仔細數數,從89年起,連續三年來,他已經被開了900張罰單,罰款金額高達上百萬。陳嘉珍:「區不來開,富農街的派出所也會來開,第一分局警備隊他會來開,他說拜託讓我們開個交差。」
既然如此,為何還要繼續跟公權力挑戰呢?陳嘉珍:「因為生存,老了,工廠不雇用。」事實上,在不遠處的空地上,也有其他人繼續擺攤做生意,難道,他也不怕警察開罰單嗎?攤販:「能怎麼辦,我不偷不搶,要怎麼樣隨他們,我們善良的人只能這樣,能說什麼,不做妻小要吃什麼?」
市議員黃偉哲:「如果藉著罰單手段,可以達到改善交通、治安,其實每個人都該做,但這政策,在這不景氣的情況下,罰單反而變成一個手段,或者變成警察績效、或是獎金,這要檢討。」
議員說,景氣差,政府不能以開拓財源的心態來處理攤販問題,最好規劃攤販專區,解決交通髒亂問題之外,也能讓業者得以維持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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