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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手銬之狼 二審判處15年徒刑


發佈時間:2003/07/22 17:40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桃園地區令婦女聞之色變的手銬之狼,葉福明,去年10月在新竹香山落網之後,法官今天二審宣判,惡行重大,15年有期徒刑。

葉福明之前曾經因為檢警院之間三方烏龍,當庭交保,不斷犯案,一度引起軒然大波,警方在去年10月13號深夜,終於又在新竹香山,再度將葉福明繩之以法,台灣高等法院下午宣判,葉福明以藥劑和手銬,對女子施暴,處有期徒刑15年,但是在執行前,法官也認定他精神狀況有問題,必須接受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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