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查賄路檢,引發有司法界大砲之稱的主任檢察楊大智認為違憲,動怒砲轟中央長官,法務部長陳定南立刻召開記者會表示,路檢沒有違憲,但是必須以合理懷疑為前提,楊大智可以私下表達意見,但透過媒體放話,打擊員警士氣,大可不必。
陳定南﹕「路檢都是合法而且合憲的,所以楊檢察官說不分時間不分路段,這是違憲,這一點並不正確,其他通通都是對的。」
陳定南﹕「這些話其實可以私下提醒,警察機關首長提醒就可以了,用這種方式講出來,經過新聞的擴大報導會讓人覺得花蓮縣,現在警察在執行巡邏路檢 像是違規,這是一種感覺。」
陳定南﹕「(記者﹕在原住民部落的路口,不分對象分時段,這樣來查察賄選,是不是有重要的情資顯示原住民部落,就是有賄選的可能?)沒有部份對象,一定要有合理的懷疑,認定這個人可能會賄選,不能用散彈打鳥的方式,這個警政署非常清楚。」
陳定南﹕「候選人本身他的陣營、或是支持者,如果有人假藉殺豬之名,來作為選舉買票的手段,那這是犯法的,這個就是賄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