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議長賄選案因為議長朱安雄、議員許崑源、陳漢昇等三人幾次開庭都不到,審判長認為他們刻意藐視法庭,打算發出拘提令。不過要拘提依法得要議會同意,也就是說法院是在造成議員們的壓力,實質上議員依然躲在保護傘下。
高雄地方法院承審議長賄選案,19次的調查審判庭卻有遭起訴的議員從來沒出庭,法官利用議會休會的空檔開庭,議長朱安雄和議員許崑源、陳漢昇卻還是請假不到庭,請假的理由已經讓審判長認為根本是藐視法庭。高雄市議會議長朱安雄:「我沒看到(公文)。」記者:「如果公文到了呢?」朱安雄:「我沒看到。」
一般人屢傳不到法官能直接開出拘提令,把他拘提到案,不過現在是議會開議期間,法官想開拘提令依法還得議會同意。至於議會的保護傘讓法官的調查審判進度受到影響,發公文要議會同意讓法院抓議員,法官也知道這根本不可能,只不過該做的動作一定要做,盡量爭取輿論支持,好讓民意代表不敢違背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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