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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米酒一審宣判 負責人判5年徒刑

記者 簡大程 宜蘭 報導
發佈時間:2003/09/22 10:05
最後更新時間:2016/07/05 05:07

喧騰一時的宜蘭假米酒案,宜蘭地檢署依殺人罪嫌,將百康醫療器材行負責人陳文龍提起公訴,求處無期徒刑,上午一審宣判陳文龍因為殺人罪嫌罪證不足,依詐欺罪嫌改判處5年有期徒刑,其他涉案人則是分別處1年6個月到4年6個月不等徒刑。

桃園百康醫療器材因為銷售來路不明的消毒液,當作乙醇賣給宜蘭珂化工行轉售給地下酒廠製造假酒,至少造成6死2傷,上午一審宣判兩商行負責人陳文龍和李龍興,殺人罪嫌因證據不足不成立。

一審宣判結果,陳文龍被依照詐欺罪嫌判處5年有期徒刑,負責轉售假酒原料的李龍興則被判處4年6個月,下游業者維若林商行負責人張益郎、余義堂、及商行業務員林建志和詹嘉偉等人,則是判處1到4年有期徒刑,負責調查假酒案的檢方表示,陳文龍和李龍興販賣假酒原料,明顯涉及殺人罪嫌,將再提起上訴。

#假米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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