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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贓枉法 湖南地方官兵變強盜

記者 林瑋鈞 張宗榮 報導
發佈時間:2003/11/11 19:03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在大陸的湖南省,發生一起官兵變強盜的案件,由於大陸禁止私人買賣黃金,湖南省一個縣城的警察臨檢,發現有兩個民眾運送重達28公斤,市價超過千萬台幣的黃金,當地警方竟把這兩個民眾抓起來,然後通知家屬說︰如果他們不要黃金,就可以把人放了,事件曝光後,引發喧然大波。

一名知情人士以匿名的方式說,整個作了計劃,公安局分了30%,檢察院也分了30%,法院分40%。匿名人士︰「整個作了計劃,(茶陵縣)公安局分了30%,檢察院也分了30%,法院分40%。」

湖南茶陵縣這三個執法單位,分的錢來自轉賣一次臨檢沒收的28公斤黃金,但這市價近台幣千萬的黃金,是一個黃金公司老闆拖弟妹載回湖南的,只因為他們忘了帶運送黃金的攜帶證,而被警方扣留,說要交檢方提起公訴,並由法院審判。

這黃金公司也不怕,早準備好模子,要證明那黃金真是他的,不過警方卻湮滅了證據。記者︰「你把它融化掉了,那再怎麼來證明說的話是假的呢?」湖南茶陵警方︰「這個我們也考慮了,所以我們都拍了照。」

照片可無法比對模子,離譜的是,警方還重新鑄造金塊,轉賣給銀行,但就怕黃金公司要討,因此警方找老闆吃了好幾次飯。黃金公司老闆李才朵︰「每次吃飯圍繞這個主題。(記者:什麼主題?)就是只要「不要黃金」馬上放人,第四次已經關了我妹妹、妹夫8個多月,這下我含著淚寫了一份(保證書),就是黃金不要了,我再也不告狀了。」

顯然執法單位不僅綁架勒贖,還吃案吃錢。記者問匿名知情人士,這是怎麼達成的協議呀,這人說。匿名人士︰「分給檢察院,檢察院就不起訴,分給法院,法院就不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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