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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器私用 蔡仁堅遭求處十年徒刑

記者 侯力元 新竹 報導
發佈時間:2003/11/27 18:11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新竹市前市長蔡仁堅,因為2年前私自調用市府員工處理競選總部文宣,涉嫌瀆職,今天遭新竹地檢署依公務人員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具體求刑10年!

新竹地檢署檢察官長達88頁的起訴書中,列舉相關事証,指出前新竹市市長蔡仁堅在民國90年利用公務,調用行政院擴大就業方案中的工作人員,處理個人競選總部的文宣工作,經過提訊和調閱公文後,檢察官認定,包括蔡仁堅及前市府機要祕書林則宇涉嫌重大,依公務人員貪污治罪條例將兩人起訴,分別具體求刑10年。

#蔡仁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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