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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院︰兩鄉長違反利益迴避 罰百萬!

記者 林上筠 王經維 報導
發佈時間:2003/12/09 18:48

全台的公務人員要注意了!監察院廉政委員會今天首度以「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對兩名鄉長開出「罰鍰100萬元」的重罰,原因是某位鄉長任用他的女兒在鄉公所的托兒所當工友。

除了這個案例,還有澎湖縣西嶼鄉公所前任鄉長楊石龍,他太太開海鮮餐廳,楊石龍在任內曾經64次帶人到餐廳消費,因此也被罰鍰100萬元,只不過這樣的規範能不能套用在立委的身上?立委聘用親屬當助理,算不算違反「利益衝突迴避法」?監察院說,法務部高層私下透露,立委用家人當助理也算違法,監察院說,未來有必要,不排除聲請法源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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