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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沙鹿1名王姓婦人,罹患乳癌切除右邊乳房, 先生不但常動手打 她,還強迫行房,如果抵抗,就壓她胸部的傷口,還說 她的胸部像鬼一樣。婦人不甘受辱,訴請離婚獲准。
陳先生被第二任妻子控告家暴,法官判兩人離婚,他說這段維持了5年的婚姻,不要也罷,但要爭回公道。判決書上寫著,婦人罹患乳癌,切除右邊乳房,但先生會強迫行房,如果拒絕,就壓她胸部傷口,朝她吐口水,還說出難堪的話。
王小姐:「你去問醫生,一個乳癌病人淋巴神經全部都切除了,被人家壓住胸部,那是什麼!更何況我去年動過4次手術,你胸部傷口能這樣被人家壓嗎?」陳先生:「說胸部像鬼一樣是她自己編出來的,我想安慰她都來不及,怎麼會說她胸部像鬼一樣?」
陳先生說前妻結過一次婚,有3個孩子,卻騙他沒結過婚。他婚前就知道前妻罹患乳癌還願意娶她,但婚後妻子卻一步步侵吞財產,先騙他到大陸經商,隔1天就把兩人共同買下的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還叫男子的親生女兒,不要相信爸爸,要女兒寫下未成年前不得交男朋友等切結書。
王小姐:「她爸爸(我前夫)要親生女兒跟我要錢,女兒才自殺。」陳先生:「我女兒被前妻唆使...我女兒在做什麼,她(我前妻)都心裡有數。」
除了家暴傷害,陳姓男子的女兒在法庭上作證,後母確實遭父親虐待,法官判決兩人離婚。陳姓男子說,提出的證據法官都不採信,對他不公平,第二段婚姻,他賠上4百多萬元,人財兩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