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16)日拍板通過「青安3.0方案」,未來新增5條件,包括借款人申貸時必須未滿50歲、個人年所得總額不得超過200萬元、購屋有總價上限、加碼婚育家庭的貸款額度、所有青安貸款新舊貸戶均得享有滿3年利息補貼。
新青安3.0未滿50歲也能貸 40年最高1000萬
財政部說明「青安3.0方案」的年齡加核貸年限,貸款年限維持最長40年,借款人申貸時未滿50歲,且「申貸年齡+核貸年限」合計不得超過80。接著年所得,借款人「本人」年所得總額不得超過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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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有7項資格條件維持與青安貸款2.0方案相同,包括貸款對象:成年,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自有住宅者。購屋需自住使用,新貸戶徵提自住切結書。貸款額度的話,最高1000萬元。貸款成數最高8成,寬限期則是最長5年,貸款年限最長40年。而借款人一生只能限貸1次。
財政部說明,青安3.0申辦期間自115年8月1日至118年7月31日止,借款人於115年7月31日前申辦青安2.0尚未撥款者,倘符合婚育家庭資格(本人結婚、或本人或配偶孕有胎兒),得提供證明文件,向公股銀行撤案重新申請青安3.0方案,惟經選擇後不得變更。
財政部強調,青安貸款係健全房市政策之一環,支持無自有住宅民眾購屋自住安居,與內政部租金補貼及社會住宅等措施相輔相成,並配合人口對策新戰略支持婚育家庭。財政部將督導公股銀行積極辦理,協助民眾購屋自住安居成家,減輕民眾購屋負擔,落實居住正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