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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癌油還沒完又有毒蘋果?網傳農藥殘留標準放寬6倍 食藥署回應了

記者 許稚佳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7/13 12:34
最後更新時間:2026/07/13 12:34
網傳蘋果農藥標準放寬。(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網傳蘋果農藥標準放寬。(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致癌油風波還沒結束,近日網路有爆出衛福部日前發布《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修正草案,將蘋果的芬普寧(fenpropathrin)農藥殘留標準從原本0.5ppm放寬至3ppm,遭批變毒蘋果;對此,食藥署駁斥表示,相關說法與事實不符,農藥「芬普寧」於蘋果的標準為111年由業者提出申請增訂,依要求提供符合用藥規定的殘留試驗資料進行評估,符合國際做法,也反映實際用藥,並非「放寬標準」。

衛福部次長林靜儀表示,各國農藥標準會依照國際貿易、對於產品的農藥及毒物學專業,進行評估,過去幾十年來,從各國進口或從我國出口的水果都會依照食安標準進行檢測。

 
 

網傳農藥放寬變毒蘋果 食藥署闢謠

 

針對近日臉書貼文謠傳「食藥署放寬蘋果農藥芬普尼殘留標準6倍」等不實文章,食藥署回應表示,相關說法與事實不符,並已引發民眾對蘋果食用安全的疑慮,將蒐證函送查處,要求Meta下架不實貼文,針對臉書等社群平台散布相關不實訊息,食藥署將彙整貼文內容及相關事證,函送所轄地方主管機關依法查處;同時函請Meta公司依平台規範儘速下架相關不實貼文,防止錯誤資訊持續轉傳。

另外食藥署強調,標準依科學評估訂定,並非受美國壓力而放寬,本次修正蘋果殘留容許量的農藥為「芬普寧」(Fenpropathrin),並非報導所稱的「芬普尼」(Fipronil),兩者為不同的農藥成分,不應混為一談。農

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均是基於國內外資料、毒理資料、田間殘留試驗及國人膳食攝取情形進行風險評估,並不存在所謂的美國壓力或政治交換,更與「臺美對等貿易協定(ART)」無關。農藥「芬普寧」於蘋果的標準為111年由業者提出申請增訂,依要求提供符合用藥規定的殘留試驗資料進行評估,符合國際做法,也反映實際用藥,並非「放寬標準」。

食藥署:散播食品安全謠言或不實訊息,恐違反食安法

 

食藥署重申,任何未經查證、無事實依據的臆測或影射,不僅誤導社會大眾,更可能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6條之1有關散播食品安全謠言或不實訊息的規定,請各界審慎查證及發言,切勿任意散布或轉傳。針對相關不實說法,食藥署早於今(115)年5月即召開記者會嚴正駁斥,並發布新聞稿,及透過官方臉書粉絲專頁「食藥署-食用玩家」公開澄清資訊,主動向社會大眾說明正確資訊。

 

食藥署呼籲,民眾面對各類訊息,應秉持「不輕信、不轉傳、要查證」原則,主動查核資訊來源及內容真偽,避免不實訊息持續擴散,共同維護公共資訊正確性及社會信任。
 


#致癌油風波#衛福部#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蘋果#芬普寧#食藥署#農藥標準#農藥殘留標準#謠言#不實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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