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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擅闖房間算家暴!律師:涉精神虐待 可「申請保護令」

編輯 李南燕 / 責任編輯 陳宥婷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5/05 05:00
婆婆未經同意進入媳婦的房間、窺視隱私,讓媳婦倍覺困擾,這可能涉及騷擾、家暴(精神虐待)。(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婆婆未經同意進入媳婦的房間、窺視隱私,讓媳婦倍覺困擾,這可能涉及騷擾、家暴(精神虐待)。(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同住就有扶養義務?不少媳婦與公婆同住,默默承擔照護責任,卻不清楚自己的法律權利與界線。以下是觀念與法律關係的整理,讓媳婦、婆婆了解彼此分寸如何拿捏。

1. 扶養義務:同住才有,且屬「後順位」

 

律師蘇家宏指出,時空變遷,媳婦照顧公婆的型式,也出現了不同的方式。根據法律規定,同住的媳婦與公婆之間互負扶養義務,「不同住」原則上相互之間沒有這項義務。

在位階上,扶養有「順位」概念,蘇家宏說,直系血親子女在前,媳婦在後。只有當前順位無人或沒有能力負擔時,媳婦才需分擔。多名媳婦同順位,條件相同時共同分擔。

 
2. 照護不是免費勞務!應有報酬

蘇家宏說,所謂「扶養」主要指金錢給付,非強制要求親自照護。若實際由媳婦提供照護(如原需聘看護的情況),應以被照護者財產或家庭資源支付報酬。家庭照護應合理計價,避免無酬勞動與保障缺口。

3. 隱私受侵害?保護令、報警都可辦

很多婆媳之間的衝突來自失去「尊重」兩字。蘇家宏說,婆婆未經同意進入媳婦的房間、窺視隱私,讓媳婦倍覺困擾,這可能涉及騷擾、家暴(精神虐待)。媳婦可以先溝通,如果婆婆完全聽不進去,可採取以下途徑:
  • 可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申請保護令,禁止不當騷擾。
  • 若房屋在媳婦名下,婆婆持鑰匙擅入,可報警處理。


 
蘇家宏認為,建立界線、蒐證(影像、對話紀錄)、善用保護令,才能維護居住與隱私權。
 

媳婦自我保護3建議


媳婦要捍衛隱私和財產,蘇家宏說,能有自己的經濟來源,更有底氣:

  • 保留繼承權:不輕易拋棄,善用法定權利。
  • 財務自主:考慮婚前協議、贈與安排、財產管理。
  • 自力更生:減少對他人財產依賴,提升長期安全感。


蘇家宏說,若已面臨共處一個屋簷下的困擾,可檢視是否繼續同住,同步評估搬離方案;隱私受侵害時優先由配偶溝通,必要時報警;照護勞務費可達成書面約定,明確報酬標準。唯有在感情中守住法律底線與自身權益,才是真正的保障。

◎ 資料來源/蘇家宏律師
 

《TVBS新聞網》提醒您:
◎拒絕家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法律扶助基金會:
(02)412-8518



 
原文請見:婆婆擅自進妳房間?法律專家:可能構成家暴!保護令、報警這樣做
【原文請見健康2.0官網,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扶養義務#照護報酬#隱私權#保護令#家庭暴力#財務自主#繼承權#蘇家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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