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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教就不要生?童接駁車上哭鬧遭丟包 醫:兒童仍在發展非失控

記者 蘇憶歡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1/31 13:14
最後更新時間:2026/01/31 13:14
婦產科醫師蘇怡寧。(圖/TVBS資料畫面)
婦產科醫師蘇怡寧。(圖/TVBS資料畫面)

近期北部接連發生司機丟包乘客事件,先是Bolt多元計程車司機將男大生丟在快速道路,導致他遭撞身亡,之後桃園喜來登飯店接駁車司機,又因孩童哭鬧,要求乘客一家人在交流道下車,引發社會討論。婦產科醫師蘇怡寧就指出,其實兩案的司機都是以「影響行車安全」為由,將乘客丟包,但社會輿論反應卻大不相同,甚至還有人在檢討孩童家長。他直言,「5歲孩子的大腦前額葉皮質尚未發展成熟,不應該要求他展現成人等級的自律」。

婦產科醫師蘇怡寧在臉書粉專發文,「原來台灣不是不能丟包,是不能丟錯人」?近期接連發生兩起丟包事件,一起是年輕男子被丟在快速道路,最後遭車撞身亡,司機主張對方「酒醉失控干擾駕駛」,另一起則是五歲孩子在飯店接駁車上哭鬧,全家被要求在交流道下車。

 

更多新聞:丟包替代役司機再遭查違法加入兩車隊 北市府開罰Bolt3萬

他提到,社會輿論幾乎一面倒認為「再怎麼失序,也不能把人丟在高風險路段」,因為那就是遺棄,甚至會出人命。但當對象換成哭鬧的孩子,社會輿論卻開始分裂,除了質疑司機,更多聲音轉而檢討家長,「不會教就不要生」,甚至合理化「被丟包也是自找的」。

 
蘇怡寧說,「如果安全真的是最高原則,那它就不該隨著乘客年齡或社會觀感而改變標準,否則那就不是安全,而是情緒性的選擇性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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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哭鬧是發展階段 不是失控行為

蘇怡寧指出,五歲孩童的大腦前額葉皮質尚未成熟,負責情緒調節與衝動控制的神經系統,仍在發育中,因此在高度壓力與陌生環境下哭鬧、躁動,都屬於正常反應,並非故意干擾行車,更不該被等同為公共危險。

蘇怡寧強調,要求兒童展現成人等級的自制力,在醫學上就如同「要求重感冒患者停止咳嗽」,是對生理機制的誤解。當社會用道德標準取代醫學理解,責任就會錯置,傷害的往往是最弱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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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容忍度影響「生命安全」

蘇怡寧更認為,如果社會能理解酒醉成人的失序,卻無法包容孩子的哭鬧,代表問題不在安全,而在容忍度。當公共討論開始合理化對弱小者的排除行為,本身就是一種系統性風險,長期下來,將影響整體公共安全與社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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