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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侶外遇能要求「淨身出戶」?律師蘇家宏:沒做這步恐倒賠千萬

作者 趙慶翔 責任編輯 黃若維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2/05 20:00

作者:趙慶翔 TVBS「財經鈔能力」主持人兼財經記者

隨著近期公眾人物婚變頻傳,婚姻中的資產保全成為熱門話題。TVBS節目《財經鈔能力》近日邀請「暖男律師」蘇家宏,針對民眾最關心的「婚姻財產分配」進行深度剖析。蘇家宏在節目中直言,許多人以為對方外遇犯錯就該「淨身出戶」,這其實是極大的法律誤區。若未提前做好法律布局,經濟優勢方反而可能面臨資產被瓜分的風險,甚至出現「被背叛還要分產給對方」的人財兩失慘況。
 

蘇家宏指出,台灣夫妻財產制若無特別約定,即適用「法定財產制」,這意味著婚後累積的資產扣除債務後,剩餘差額原則上應平均分配。他舉例,若一方努力工作累積上億資產,另一方卻選擇「躺平」甚至外遇,離婚時「躺平方」仍有權要求分配一半資產。此外,關於房產登記,蘇家宏也提醒,除非能證明資金來源為婚前財產或長輩贈與,否則即便房子登記在一方名下,法律上仍極大可能被視為婚後共有資產,需列入分配計算。

針對如何避免婚姻財務風險,蘇家宏強烈建議簽署「婚前協議」。他強調,協議內容不應只談錢,包括婚後居住地、家務分工、子女姓氏皆可約定。更重要的是,可透過協議明訂外遇的「懲罰性賠償金」。他分析,現行法律對外遇的判賠金額有限,往往僅數十萬元,若能白紙黑字約定「外遇賠償一千萬」,其嚇阻力將大幅提升,也能在不幸發生時確保受害方的經濟權益。

 
對於許多人不敢開口談協議,蘇家宏也傳授「溝通三部曲」:先口頭聊價值觀,再透過通訊軟體(如LINE)確認共識,最後轉化為法律文件。最後,針對經濟弱勢方擔憂爭取不到監護權,蘇家宏強調法院判決以「子女最佳利益」為準,經濟能力並非唯一考量,呼籲民眾應將法律視為守護幸福的防線,而非感情的殺手,提早規劃才能在婚姻中保有底氣。
 


財經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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