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會今天三讀通過氣候變遷因應行動自治條例,明定量目標、碳排大戶應公開碳排資訊等,同時擴大禁止旅宿免費提供一次用品項目,包括包裝飲用水、免洗餐具等。
新北市環保局說明,「新北市氣候變遷因應行動自治條例」共11章58條,內容涵蓋溫室氣體減量、建築能效提升、循環經濟、能源創新、綠色運輸及氣候調適等議題,明定新北市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較基準年排放量減少30%、2040年較基準年減少65%,年排放量達一定規模以上的製造業及建築物,應公開碳排資訊及落實減碳義務,並納入SDGs(永續發展目標)核心理念,擴大減碳參與度。
同時條文也訂有罰則,確保政策執行具延續性與約束力。包括指定的公私場所販售內用餐飲不得提供免洗餐具,並應提供外帶消費者自備容器的優惠措施,以及旅宿業不得免費提供一次用產品等,違者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限期未改善得按次開罰。
環保局解釋,目前中央規定的旅宿業管制重點為不得提供容量少於180ml的液態盥洗用品及保養品(洗髮乳、沐浴乳等)與不得陳列一次性個人衛生用品(梳子、牙刷等)。新北市自治條例則擴大管制項目,業者不得提供包裝飲用水、一次用塑膠吸管、各類材質免洗餐具等。詳細產品類別、管制方式待送審核後,自119年起開始實施。
環保局進一步指出,新北市至2030年仍須再減331萬噸二氧化碳,市府持續積極推動多項措施,包括公有建築能效提升、工業燃油退場、公車及公務機車電動化等,全力加速減碳步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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