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停進充電車格裡,目前全台六都台中市可以免費停,但隨著電動車越來越多,出現佔位問題,市府修正「公有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明年1月1日起,要開始收費了。

邊停車邊充電,對於許多電動車主來說很方便,也已經成了習慣。
隨著電動車數量越來越多,為了改善占位問題「台中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議會法規委員會通過修正案,充電樁車格第1小時20元,第2小時40元,充電費率以停車場充電椿的費率為準,按充電度數計價,每度上限20元。
而一般車格第1小時免費,第2小時以上依現場費率為準。
電動車主James:「對原本車主應該是會有點難過啦,可是電動車一直再往上增加的話就是勢必停車格一個受限。」
電動車主:「我覺得還好,有些車主會停在不是電動車的車格然後去拉線,這種狀況還滿多的。」
大部分車主都認為還可以接受,畢竟使用者付費,再加上公有充電樁不多,大部分都要用搶的。
停車場管理員:「免費的嘛,他們就是能停就盡量停啦,這邊的車位占超過三分之一以上都是電動車。」
市府表示會再加設400支充電椿,以及盡快更改現有400多支收費設備,落實淨零永續自治條例的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