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在第三季理監事會議後,宣布實施第七波信用管制,把目前「有房無貸」的借款戶一併納管,要求後續在辦房貸買房時不能有寬限期。由於不少投資客使用「轉貸」手法,不斷延長寬限期,根據《聯合報》報導指出國銀高層認為央行祭出此管制,顯然已經盯上先前給法浮濫的寬限期,而這種萬年寬限期恐怕未來將絕跡。
據了解,不少投資客利用「轉貸」手法,從買房到賣房都沒付到房貸本金,而是只有繳利息。例如在第一家銀行辦理房貸,獲得3年寬限期,等到三年期滿,再轉貸到第二家銀行,爭取三年寬限期,等時間快到時,趕快把房子賣掉,等於做了無本生意,寬限期間只繳了利息,還利用房價賺了一把價差。
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指出,過去寬限期大概1至3年不等,與銀行關係往來好的投資客通常都可以取得3年寬限期,萬一期限一到房子還沒賣掉,就會跟銀行談判增加寬限期,不過這都是在繳息繳款都正常的前提下,有機會再展1至3年,若原本銀行不給就會轉貸,不過未來展延、轉貸的難度都大幅提升。
現在央行祭出的第七波房市管制措施,其中一條就是修正「有房無貸」的借款人不得有寬限期,再加上目前公股銀行的房貸水位吃緊,全體銀行的不動產放款水位也逼近歷史高點,所以未來新青安貸款戶五年寬限期也恐怕會縮水,未來首購族即便可以藉由轉貸來延長寬限期,也可能會被銀行放大檢視,或縮短轉貸的寬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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