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南區體育路某知名傳統杏仁豆腐冰店,近日遭民眾投訴廚房髒亂,不時可看到蟑螂、老鼠亂竄,擔心有食安疑慮向衛生局反映。衛生局稽查後發現,現場作業環境牆面與抽風機確實沒有保持清潔,以及未能出具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已責令業者限期改正,要求加強原料管理,避免交叉污染。倘若複查不合格,依法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強調,餐飲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加強內部稽核機制自行監督改善缺失,有助於確保所供應食品之衛生安全。同時提醒業者,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規定,食品業者之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其品保制度,均應符合食品之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定,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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