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有駕駛,目擊前方車輛違規跨越槽化線,一開始車牌拍不清楚,他決定一路跟車,直到約一公里後,遇到紅燈,停下來後這才把車牌拍清楚,沒想到案件送檢舉,警方表示,車牌號碼模糊不成立,檢舉人不服氣再申訴,依舊是不成案。
後車駕駛就這樣一路往前,確定沒有跟丟違規車,接著打燈切車道,終於跟在他的正後方。
駕駛還特別開語音錄製,就是要檢舉時跟警方強調,違規車輛的車牌號碼,沒想到檢舉不成立。
沒想到第二次回應,依舊是車牌號碼模糊,同時警方加碼認為這件檢舉案,沒有明確證據,對此警方解釋,要違規當下車牌拍清楚才算,跟車跟一段路,警局表示,沒辦法證明是同一台車。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