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中的和牛燒肉店「和牛EMPEROR」、「御帝和牛燒肉」爆出囤放過期牛肉,分別遭台中市政府開罰144萬、192萬,並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啟動「和牛燒肉餐廳專案」,首波預計稽查20家餐廳業者,會同消保官前往4家知名和牛餐廳,稽查結果均有「投保產品責任險」且「未發現逾期食材」,僅「樂軒和牛專門店」則是有缺失需限期改善,後續將持續執行專案稽查。
食安處說明,稽查重點包括食材來源及保存、產品責任保險及衛生等項目,稽查結果4家業者均有投保產品責任險且未發現逾期食材,樂軒和牛專門店則有未出示體檢表及食材未離地放置等缺失,已開立限期改善通知,將擇期無預警前往複查,如仍不合格將依《食安法》裁罰6萬到2億元以下罰鍰。
食安處說,餐飲業儲存肉品食材以改變保存條件(冷藏改冷凍)的方式,來延長效期是錯誤的認知,如果要將冷藏肉品轉換,以冷凍形式保存販售的話,正確做法應該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的函釋,上游製造廠商必須提具改變保存溫度後的有效日期評估資料才算完備,以擔負產品完全責任。
食安處表示,因此建議餐飲業者,如肉品上游製造廠有進行相關評估,應索取相關資料備查,依照條件及效期轉換形式保存,以確保供應安全無虞的食品,保障消費者健康與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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