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父母年紀大了之後,會想將自己名下的房產過繼給子女,早期大多數採取贈與,但在105年房地合一稅上路後,贈與方式大幅降低,轉而代之的則是用買賣方式,專家建議若沒有迫切需求,可採取預立遺囑的方式,因為遺產稅免額高達一千兩百萬,也可同時省下不少稅務費用。
北市購屋置產民眾李萍萍:「留給小朋友的三個方案,第一個叫買賣,第二個是用贈與的,第三個是用繼承的,我要自己先花,花夠之後再留給小朋友,小朋友自己該努力,不是說父母該幫他們準備好。」
李小姐以房養老,未來也可能將房產給兒子,而目前要把房子登記到子女名下有贈與跟買賣兩種方式,若採用贈與,必須繳交贈與稅契稅和土地增值稅,若以買賣方式,不會有贈與稅,土地增值稅可以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但必須保留子女自行出資證明,否則被國稅局稽查時,有可能因此需要補稅,對於未來該如何規劃,李小姐早已做好功課。
贈與省稅的方式多元,以贈與來看,免稅額部分每人每年為220萬元,若房地現值較高,可採取分割分年贈與的方式,將每年的贈與額度控制在220萬元以內,但若取得贈與房地後再出售,仍須繳納房地合一稅,會以以房屋評定現值和土地公告現值來計算取得成本,短期出售稅額恐怕相當驚人。
新北市地政士公會副理事長陳錦麟:「接到這種案件的時候,大概第一個動作就是先作產權調查,產權調查的過程當中,我們會順便把他相關轉過戶的稅費,會先做一個估算,通常只要土地增值稅比較高額的部分的話,我們就會建議他可能還是用寫遺囑,用繼承的方式做處理會比較好,因為繼承之後它的土地增值稅,基本上全額都沖掉了。」
在105年房地合一稅上路前,過戶房產給子女贈與占大宗,但105年政策上路後,贈與比例下降買賣方式大增,買賣的部分若兒女本身資歷完整,金流也沒問題就適用這種方式,但仍是得繳納自用土地增值稅。
新北市地政士公會副理事長陳錦麟:「一般來講我們只是給予建議的前意,真正審查還是稅務人員,稅務人員認定只要你的金額交代是很明確,你的資金來源都很明確,貸款的償債能力也確實,將來的償債能力是沒有什麼太大問題的時候,這個時候是有可能可以核定,用買賣的方式來做,因為一般來講爸爸媽媽贈與給小孩子,或是爺爺奶奶贈與給孫子,基本上只要二等親裡面,在遺產稅法裡面的規定就是視同贈與。」
專家進一步點出,若雙親的財產不多,可以選擇考慮先保留房屋,未來立遺囑以遺產的形式讓子女繼承,因為遺產稅免稅額上看1333萬,還有不少扣除額可以減免,同時免去契稅和土地增值稅,比起贈與或買賣更具效益,要考慮的則是特留分的問題,但代書同步表示,該用何種情況來抉擇,都得視當事人財力房產等相關資訊評估,建議要找專業人士多方分析。
過戶房產細節波多,稅務資訊更是多元。用最大化利益讓子女承接房產,成了父母動腦思考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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