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到台北北投一家溫泉會館停車,看到招牌上寫「外車收費每小時100元」,他停了2.5小時卻被收1500元,原來業者在招牌下還貼了一張「小告示」,外車有登記才是收100元,沒登記就是每小時500元,民眾認為告示太小看不到,是惡意坑殺,北市停管處說,業者停車場收費,根本沒先申請,最高可罰1萬5千元。
地點位於台北市北投區溫泉路上一間溫泉會館,業者在會館建築旁設置了一個小停車場,卻有民眾PO文抱怨,說「看到外車停車1小時100便放心停下!2個半小時後要牽車,發現車位被鎖,並且被告知1小時要收500,總共被收1500元,這才發現他的招牌下,有一個小到不行的告示!這惡意坑殺外地人吧。」
民眾:「(告示)是還滿小張的啦,當然是可以(放大)這樣才不會有爭議。」
而北市停管處調查發現這是私人土地,收費沒申請已經違規,稽查後將會要求限期改善,沒有改善可以罰3000-15000元。
不過說到停車,在新北市林口的大賣場還有這狀況。
婦幼停車位停了一輛車,結果車上卻沒貼證明,明顯是「占用」。民眾向交通局檢舉,可別以為不是公有停車場不會被罰,只要被被民眾檢舉,交通局確認屬實,還是會罰600-1200元。停車之前得放亮眼睛,不該停的別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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