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40年知名饅頭老店驚爆「食安風波」!食品藥物安全處近日對中式炊蒸食品製造業及販賣業進行專案稽查,發現其生產的黑糖饅頭含有甜味劑「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鹽」,數值高達1.34g/kg,已要求業者下架問題產品並停止販賣,開罰新台幣3萬元。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該饅頭店坦承,因不清楚法令規定中式炊蒸食品不得添加甜味劑,在聽從製造蜜餞的朋友建議後,才「使用甜味劑」取代砂糖,以因應近年糖價大漲。食安處通知後,業者立即停售,並將當天製作的逾百顆黑糖饅頭下架,其中約70顆已售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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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處解釋,中式炊蒸食品因含水量高,在台灣高溫多濕環境下,若業者在生產過程、餡料及成品貯存、添加物使用等衛生管控不佳,將衍生食安疑慮。因此自1月起展開為期一季的專案稽查,總計稽核12家業者、查核標示32件、抽驗食品24件,除上述饅頭店外,其餘業者均未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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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處強調,這次專案運用「台中食安資料庫」,鎖定無稽查紀錄及常有違規的高風險業者,重點稽查「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食品業者登錄」、「產品責任險」、「來源文件保存」、「原料合法性」等項目,結果均符合規定。
食安處官員指出,甜味劑可用於蜜餞等調味,但不得用於包子、饅頭及麻糬等中式炊蒸類產品。若長期食用添加甜味劑的食品,將增加腎臟負擔。此外,也提醒民眾選購炊蒸製品可注意四點,包括:選擇衛生可靠和信譽良好廠商製售的食品、避免挑選外觀過於鮮豔或有特殊強烈芳香味道的產品、注意產品標示及保存資訊以及購買後儘速食用,避免放置於室溫過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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