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從竹科外商公司退休的老翁,指控長期遭妻子羞辱,不能開家中冷氣、電扇,只能到清華大學洗澡和上廁所,讓他忍不住訴請離婚,雖然他身價六千多萬,但財產幾乎都在妻子名下,法院最後判他只能拿回2500多萬。
老翁還指控妻子喜歡囤積物品,家中堆滿各式雜物,連躺下坐下休息的空間都沒有,毫無生活品質可言,更誇張的是,妻子嚴格控管家裡的水電瓦斯,不准丈夫開冷氣和電風扇,甚至逼他到清華大學洗澡和上廁所,老翁完全沒有任何尊嚴,忍無可忍決定離婚,因此鬧上法院。
法官調查,老翁身價其實超過六千萬元,不過幾乎所有財產都在妻子名下,自己名下只有九百萬元,婦人辯稱名下6000多萬財產,都是因她理財有成,但法官不採信,認定資產都是從先生方面得來,經計算夫妻剩餘財產差額為5100多萬,平分後老翁只能要回2500多萬。
律師:「在離婚後沒有特別約定者,就會採取法定財產制,錢多的一方必須把差額的一半,給予錢少的一方,新聞中兩人差額共有5100萬,因此老公可以向老婆請求2500萬的差額。」
老翁女兒也說,家裡的錢都是爸爸賺來的,雙方關係惡劣,父親作為一個男人,訴請離婚只為維持最後一點尊嚴,老翁有女兒出庭作證,法官批准離婚,這下總算能脫離妻子的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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