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林茶室信義A13」出現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目前累計5人吃後身體不適,其中1人身亡,而北市衛生局指出,2位民眾用餐後出現不適症狀,其中1人死亡,而事情曝光後,又有民眾陳情,同樣5人到同地點用餐、吃炒粿條,也出現腸胃不適症狀,最小的10歲童還到醫院就醫;而台北市衛生局今(26)日晚間發新聞稿表示,到現場稽查時,現場查有未提具員工健檢資料、碟盤疑似有蟑螂排泄物、刀具夾放於流理台等3項衛生缺失,已命業者於113年3月27日前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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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衛生局表示,113年3月24日接獲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通報,民眾2人於113年3月22日中午食用信義區某素食餐廳供應之餐食後,陸續發生噁心、腹痛及腹瀉等症狀並至醫院或診所就醫,其中1人有心悸至休克之情形,該名患者轉院後死亡;另1人則至診所就醫,症狀輕微。
另台北市衛生局於113年3月26日陸續接獲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新光醫院及三軍總醫院通報民眾3人分別於3月19日及3月21日於同餐廳用餐後,亦發生噁心、嘔吐及腹瀉等症狀,爰臺北市衛生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1條立即命業者暫停作業、停止供應餐點,台北市政府食安官李碧慧會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疾病管制署及專家共同調查。
北市政府衛生局於餐廳現場查有未提具員工健檢資料、碟盤疑似有蟑螂排泄物、刀具夾放於流理台等3項衛生缺失,已命業者於113年3月27日前限期改善,屆期複查如不合格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處6萬元以上罰鍰。另醫院及臺北市衛生局亦已採集病患及餐廳環境檢體、工作人員手部檢體,要判定是否為一起食品中毒案件,須待醫院採集之人體檢體及台北市衛生局採集之環境及手部檢體結果出爐(時間約2週),進行綜合研判,如屬食品中毒案件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如屬情節重大足以危害人體健康之虞者,移請檢調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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