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知名活蝦名店「易鼎活蝦」,背後製造廠,大鼎活蝦公司,遭食藥署查獲使用未經許可蘇打粉,而且蘇打粉紙盒上明明也有標示,禁用於食品,大鼎活蝦公司卻還是使用,台中市衛生局認為,管理不善成了重罰因素之一,不過食藥署強調,大鼎活蝦使用的蘇打粉不是不能吃,同個廠牌不同規格的商品,好市多也有賣,差就差在大鼎活蝦使用的包裝規格,沒有經過申報許可。
台中市食安處主秘蔡文哲:「使用未經許可之小蘇打粉裁罰12萬元,另考量其資力加權、違規態樣及違規品影響性等三項,爰加乘8倍,共計裁處96萬元。」
不過食藥署19日也強調,大鼎活蝦使用的小蘇打粉,不是不能吃而是沒有向衛服部申報許可,其實在市面上也有同一廠牌的小蘇打粉。
查詢衛服部食藥署官網,目前鐵鎚牌小蘇打粉有兩家進口商取得許可證,其中一家是好市多,兩家都是進口同一廠牌只是重量不同,都有申報許可。而大鼎活蝦公司進口使用的,也是同廠牌,只是重量不同,最主要是沒有經過申報,才會被罰。
台中市衛生局補充會重罰96萬,是依照中央標準,查獲基本就是從12萬起跳,企業資本額超過一億會乘以2,加上大鼎活蝦公司管理不善,再以倍數裁罰,才會首次違規就重罰9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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