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經路口,通常只會慢下來確認沒車就通過,但如果是碰到有寫停的路口,沒完全靜止這樣已經違規,桃園中壢區仁愛路與興農路,路口處有標示「停」,一名杜姓騎士沒有完全停下來,遭開單,被記一點並開罰1200元,然而自從交通違規記點上路,引來不少民怨,行政院也預計7日,討論相關修法草案,朝微罪不記點的方向,希望取得平衡,而桃園警方也提醒這個月1號開始會在違規熱點加強執法。
員警會這樣嚴格執行是為了避免類似狀況再度發生,因為這路口發生車禍不是第一次了。
居民:「我們這邊常常,就是說這邊十字路口,大家都是不會禮讓,都是用衝的,所以一個月平均有1到2次車禍。」
先前同樣在無號誌路口,就是因為駕駛沒先完全停下來,一輛娃娃車跟轎車發生碰撞釀4人受傷,也有人質疑那怎麼不設置紅綠燈,原來是有規範的。
中原里里長沈清進:「紅綠燈有一個規則,多少才能裝一個,閃黃燈也不行,那唯一怎麼能夠提醒行車的人安全,那只有在各十字路口變通方式寫一個慢或是停止嘛。」
確實法規有規定,碰到這樣路口應該完全靜止,但只因沒完全停就要被記一點,自從交通違規記點上路引來不少民怨以及討論。
而行政院也預計7日討論相關修法草案,朝著部分交通違規罰鍰提高,而1200元以下罰鍰輕微交通違規不記點來調整,希望能在交通安全以及民怨間取得平衡。
◤Blueseeds永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