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旅行社富國島丟包風波愈演愈烈,大年初三丟包近300名台灣旅客,原訂今(16)日會再出一團到富國島旅遊,觀光署除了下令禁止出團外,今天下午也宣布依《消費者保護法》,處分美加國際旅行社自即日(2月16日)起停止經營旅行業業務3個月,已報名的旅客可退團或轉團。
觀光署表示,美加國際旅行社(年代旅遊)於本(113)年春節期間發生越南富國島事件影響旅客消費權益,觀光署分別於2月13日及15日指派稽查人員前往該旅行社進行查處,發現該公司財務業務異常,對外積欠債務逾千萬餘元,且辦理赴越南富國島旅行團因地接社未予接待致旅客權益受損,該公司積欠團費,財務顯有困難,已無法提供履約服務,且損害旅客權益。
觀光署表示,有關該公司招攬未出團旅客部分,已構成給付不能,原預訂於本(16)日以後出發之旅客,旅客得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2條規定(因可歸責於旅行業之事由致無法成行)請求該旅行社全額退還旅遊費用並賠償違約金,或與美加國際旅行社約定轉由其他旅行社出團。
觀光署指出,本案涉及消費爭議部分,包含已出發發生爭議之旅客或尚未出發之旅客,觀光署已請品保協會成立專案小組協助,品保協會已於2月15日開始接受申訴,申訴電話:(02)2599-5088,網址:https://www.travel.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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