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連假在即,許多民眾會選擇南下出遊,台南市交通局宣布,與高雄市於2月5日開始,連續10天對計程車收費進行春節加成。此外,因已計入計費表,乘客只要依計費表顯示支付車資即可。
台南市交通局指出,今年春節假期的加成收費按照過往例子來訂定,將從2月5日凌晨開始,一直持續至2月14日午夜12時,日、夜間的加成收費方式不變;除分別依照平常日的日、夜間運價(夜間23點至凌晨6點加2成)計費外,再依原運價再多加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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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為了因應共同生活圈的需求,台南市交通局也同步高雄市的實施方式,以避免民眾混淆,並希望能維護市場秩序與民眾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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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提醒民眾,如果遇到不依規定收費、擅自加價、故意繞道或拒載短程等不良情況,可以要求駕駛提供乘車證明並記下車號、搭車時間、駕駛姓名等詳細資訊,向市民服務熱線1999、台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06-2629292或110、台南市公共運輸處06-2230330進行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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