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一間工程行的老闆娘,替先生在臉書社團徵才,寫上誠徵「會計小姐」,文章遭人截圖檢舉,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將開罰30萬元,對此,雲林縣府勞青處表示,「小姐」一般認定是對女性的尊稱,但近年跨性別者越來越多,再加上30萬罰款可能有違比例原則,也已經函請勞動部去定義尊稱「小姐」是否代表性別。
勞動青年事務發展處長張世忠:「這間工程行的案子比較特殊,因為負責人是在人力銀行的一些網站裡,都沒有用到有歧視性別的情形,但是他的配偶在某些社團裡面發出的訊息,誠徵會計小姐那這個小姐,一般我們普遍認知就是以女性(為主)。」
雲林縣府勞青處表示近幾年沒有實際裁罰案例,而對於「小姐」兩字就面臨30萬以上罰款,認為有違比例原則,再加上近年跨性別者越來越多例如「生理男心理女、生理女心理男」尊稱「小姐」是否代表性別,也已函請勞動部去定義。
勞動青年事務發展處長張世忠:「請不要提到所謂的限男性或限女性,或者是我們一般習慣用語,男性或女性的一個尊稱,比如說男性像阿伯或是阿公、叔叔等等這樣的名詞,女性的話就像阿姨或者是歐巴桑或者阿桑。」
其他飯店業者李小姐(非當事):「不會特別註明要男性或女性,罰30萬喔我是覺得真的有點多,雖然是要性別平等,可是在某一些工作上,確實是有女生沒有辦法勝任的地方。」
其他店家強調平時,徵人啟事不會特別寫男女,不過過去有不少縣市也發生過類似案例,去年高雄有便當店誠徵「洗碗歐巴桑」,被認定有招募性別及年齡歧視,另外「搬重男性佳」徵人,也被認定有性別差別待遇,最後因為兩家業者都是初,犯罰鍰減至10萬元,也提醒業者貼出徵才訊息前,要多加注意用詞以免挨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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