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私是現今社會非常注重的一項基本權利,但一名婆婆哭訴,兒子從小到大的信都是她幫忙拆開的,幫媳婦拆完信後卻被大小聲,令她十分不開心,知情網友看完文章後留言指出原PO行為恐觸法。
一名婆婆在臉書社團「毒菇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透露,自己從小到大都先幫兒子把信拆開,兒子也不會說半句話,但今天只是幫媳婦拆完信,就被她不禮貌對待,讓原PO十分不能接受。
文章一出,網友氣憤留言原PO行為沒家教,「非本人請勿拆封!沒聽過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要動嗎?蠻沒教養」、「因為妳無聊啊,媳婦又不是妳養大的,尊重兩字不會寫至少有,會看吧」、「婆婆沒家教兼沒禮貌,可憐,至今仍不知道自己哪裡有問題」、「媳婦媳婦媳婦,她媽都不一定幫她開信了,你哪位啊」。
更有知情人士表示,原PO行為恐觸法,「刑法第315條: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文書或圖畫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無故以開拆以外之方法,窺視其內容者,亦同。」、「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此為《中華民國憲法》第12條所明文保障之基本人權」。
律師高登曾在臉書發文說明,信件一般都會以膠水或貼紙彌封,講究一點的甚至會在彌封處簽名,而這些行為都屬於「封緘」,無正當理由拆開封緘的行為,足以構成刑法第315條妨害書信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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