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林邊一名邱先生,在過年前來個大掃除,清出了2個木櫃,但因為人回台中了,只好聯繫鄉公所的清潔隊幫忙回收,結果對方表示需要一千元的清運費,讓邱先生居覺得價錢不合理,而鄉公所表示,清運價格以車收費,可以等到過年指定期間,才會開放免費清運服務。
當事人邱先生(經變音處理):「有繳納自來水,有一些清除的費用,那他如果說使用者付費我也是可以接受,可是相對沒有聽過這麼高的費用。」
認為平時已經有繳清潔費,這次想丟兩個不算太大型的家具,不但要收費,而且費用還不低,附近居民也提出質疑
附近居民:「之前潮州那邊一點點回收,他們後來只收400多而已,你如果比較多,就收一千多,要以量計價啦。」
民間回收業者:「如果是公家機關的話,應該是不用收錢的吧,除非說很多量這樣。」
就連民間的回收業者也覺得這一千元清運費太高,因為一般來說,住家的廢棄物數量,會比營業場所少的多,回收廠請清潔隊清運,一個月也才收600元,其他縣市,台中、高雄,大型家具都是免費回收,但在林邊,還有時間限制
記者林佑璇:「在林邊如果想要丟像這樣子的廢棄家具的話,平常可是要一車收一千塊錢,不論件數,但是如果在過年(指定)期間,就都不收費。」
電訪林邊鄉公所清潔隊長黃根章:「我們出車是要收費,一車是收一千塊,不足一車以一車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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