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制上路,汽機車若未禮讓行人,將重罰6000元。不過,台北一名苦主駕車行駛時禮讓行人,卻收到2.4萬元罰單,「1原因」讓網友傻眼,直喊超誇張。對此,中山警分局建國派出所回應了。
一名網友在臉書「爆怨公社」表示,他在Line群組上看到一張超冤枉罰單,這名車主守法停駛禮讓行人,結果被後方檢舉「驟然停車」,獲得一張2.4萬元紅單。
從罰單照片畫面可見,該車主行駛在台北市中山區合江街時,所駕駛小客車遭到檢舉,紅單上清楚寫下違規原因「非遇突發狀況,在車道中任意暫停(記3點)」,已違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4款,開罰2.4萬元。
原PO看完嚇得直喊,這政策根本超為難駕駛,所以以後到底要不要到讓行人,「罰的比不讓行人還多,意思是寧願衝過去也不要停的意思嗎。」
此文一出後,引來不少網友譏諷,「你以為台灣交通處罰是在改善交通?當然是在賺錢啊」、「6000跟24000的對決。請問你要選那一個?」不過,開罰現場疑似非路口沒有斑馬線,不少人建議事主拿出行車記錄器申訴,自保藉此保住荷包。
對此,中山警分局建國派出所表示,車主遭罰後有提出申覆,於今(10)日前來警局,經車主與受理告發蒐證影像的交通組、製單告發的派出所警員會勘路口影像後,證實該車停是為了「禮讓行人」。車主申訴成功,罰單已遭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