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有民眾自帶環保杯買飲料,卻被店家拒絕,因為他拿的是塑膠瓶,其實根據衛福部規定,環保杯的材質真的有限制,一次性的容器通通不行,不只如此還要符合食安規定;另外也有一名劉小姐,自帶環保杯到超商買咖啡,結果只裝一半。
只要是能裝的瓶子,飲料店來者不拒,全都收,還可以折抵5塊,但有人遇到這情形。
TVBS記者林家意:「民眾到手搖店買飲料,自備環保杯,但這種一次性的塑膠瓶,被店家退貨。」
店員不收,塑膠材質的寶特瓶,一般來說用一次就要回收,但也有人重複利用,洗乾淨再拿去買飲料。
民眾:「既然要請顧客帶杯子的話,那應該什麼杯子都可以使用。」
民眾:「因為如果還要再規定說要什麼樣的容器,那沒有的人就更不會去用,就是限制必須不能門檻那麼高。」
店家以客為尊,特別通融,因為按照衛福部的規範,環保杯材質真的有限制,像是一次性的容器,寶特瓶、紙杯或塑膠杯等等,就無法享有折扣,不只如此還要符合食安規定,選用不鏽鋼或是5號聚丙烯材質,好清洗,不會殘留茶垢,使用壽命也比較長,才有真正符合環保循環利用的意義。
高雄一名劉小姐,到超商買咖啡,同樣也是帶環保杯,但卻發現量明顯有少,當場倒回紙杯發現,竟然真的只有一半。
當事人劉小姐:「小姐就說我就再做一杯給妳就好啦,你們心裡面難道對於你們的品管,一點都沒有所謂的道德水準嗎?一杯中杯拿鐵的牌價是90塊,你給我半杯,等於是45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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