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黃斑部病變調查發現,半數病人在治療2年就不願再回診,醫師提醒,黃斑部病變與糖尿病、高血壓等慢性病一樣,必須長期治療,不可中斷療程,才能避免惡化失明風險。
根據民國110年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統計結果顯示,國內約有678萬人次因眼科疾病就診,約佔全國就醫人口3成,中華民國愛盲協會理事長何一滔今天在記者會中表示,光是110年健保用於眼科治療的開銷就上看新台幣181億元,威脅民眾眼睛健康、甚至造成失明的主因之一就是黃斑部病變。
林口長庚醫院眼科部長黃奕修說,與過去無藥可治的困境不同,如今黃斑部病變已經有眼內注射藥物,可抑制血管不正常的增生及減少視網膜積液、血液滲漏。現在黃斑部病變治療效果,幾乎取決於病人是否願意遵循醫師指示,長期穩定接受療程與定期回診。
在臨床上發現,台灣患者在治療黃斑部病變過程中,時常半途而廢,黃奕修與藥廠共同進行為期約8個月的本土黃斑部病變醫囑遵從性的收案研究,收案患者年齡介於56至88歲,以接受眼內注射治療的患者為主,諮詢15名長期穩定治療患者,及14名中斷治療超過4個月的患者。
研究指出,對消極治療患者而言,56%不認為黃斑部病變是嚴重疾病,儘管超過4個月沒有回診追蹤、治療,仍有71%患者對病況保持著正面態度,並不擔心視力受損。黃奕修強調,黃斑部病變患者中斷治療可能導致療程功虧一簣,可能造成視力受損風險。
透過這項研究觀察上述2類患者,發現雖然86%患者與家人同住,但有高達31%患者無人可照顧,無論回診或是日常自我照護,都需要依靠自身的力量。黃奕修提醒,獨自治療黃斑部病變也為病人的內心帶來孤獨,鼓勵民眾,主動關心家中罹患黃斑部病變的長輩。(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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