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樓層樓梯間、共同走廊屬於公共空間,住戶不得私自據為己有。但近日卻有一名苦主抱怨,鄰居不僅占用公共空間,更自私的在電梯口訂製鞋櫃,逼迫同層住戶必須將手伸進櫃子內才能上下樓。超扯的畫面曝光後,網友也氣得大罵「人不要臉天下無敵」、「直接檢舉了,罰到他哭爹喊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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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原PO曝光的照片可見,住在電梯口左側的鄰居私自在轉角處訂製了一個組固定式鞋櫃,且電梯按鈕還被包覆在鞋櫃內,逼得同樓層住戶必須將手伸進櫃子內才能上下樓。不僅如此,右側住戶也將私人物品掛在電梯上方,完全不顧其他人的使用權益,讓PO文者氣得大罵「自私的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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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或違規設置廣告物或私設路障及停車位侵占巷道妨礙出入。違者若經制止卻不遵從,最高可罰20萬元,並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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