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駕駛抱怨,已經禮讓行人卻還是被開單!一名駕駛開車行經台北市文山區,經過一處路口時,有兩名行人正要過馬路,他緩緩滑行讓對方過,卻馬上被警察攔下開單,讓他無法接受,認為明明已經禮讓,怎麼會挨罰,但根據法規,禮讓行人必須要完全停車才算數,警方依法開罰。
員警立刻把駕駛來下來,當場開出一張未禮讓行人的罰單,最高得繳六千元,讓車主相當不滿,認為自己已經禮讓,怎麼還會被開罰。
事發在14日晚上八點多,台北市文山區,駕駛事後把罰單PO上網,也公布行車紀錄器,指控警察硬要開單。
記者郭穎:「這名駕駛在經過路口之後,就馬上被警方給攔下來,但他質疑明明自己有停車禮讓,為什麼最後還會被攔下來開一張罰單。」
還原當時情況,駕駛左轉時一名行人正在過馬路,車輛沒有完全靜止,而是慢慢往前開,右側行人要過馬路時,距離也不到三個枕木紋,而且駕駛持續往前,才會被認定不算禮讓遭到開罰。
根據法規禮讓行人,車輛必須是完全禁止才算數,只要有往前開的意圖,就不算行人優先。
像是這樣行人在馬路上,一下要過馬路一下又折返,無論是不是在斑馬線上是否違規,駕駛或騎士一樣都要停車禮讓,為了洗刷行人地獄的負面名聲,法規不斷加重,雖然有人認為不合理,但只要沒有放寬認定,駕駛都得踩緊煞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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