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期間,一名葉姓男子在桃園新屋前往掃墓途中,不慎被一輛車撞擊,導致腹部擦挫傷。然而,事後卻被交通警察開出500元罰單,理由是「在未劃設人行道的道路不靠邊通行」。這一罰單引發了爭議。
事故發生在清明節的4月5日,當時葉姓男子與家人前往墓地掃墓。他們小心翼翼地行駛在道路上,然而,在狹窄的路段上,一個不小心撞上了穿著白色上衣的路人,造成了意外。周圍的目擊者聽到撞擊聲後回頭一看,發現發生了車禍,並且葉姓男子的腹部受到了擦傷。
葉姓男子和家人受傷後,竟然還遭到交通警察開出的罰單,讓他們感到困惑不解。罰單上的理由是因為在未劃設人行道的道路上不靠邊通行。然而,現場並沒有人行道可供行人使用,而且他們已經盡量靠邊行駛,因此葉姓男子對於這張罰單感到無法理解。
附近的民眾表示,該路段比較狹窄,無論是行走的人還是開車的人都需要格外小心,因為視線相對不清晰,路口也比較多。雖然路人通常知道走在人行道上比較安全,但當時的現場卻沒有劃設人行道,這讓被開罰單的路人感到困惑,不知道靠邊通行是否需要走到田地中。
此事件引發了公眾對於道路條件與實際情況不相符的討論,許多人質疑交通警察在開出罰單時是否應該更加謹慎考慮現場的實際情況。對於清明節掃墓者來說,他們希望在這樣的節日里能夠更加安全地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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