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今天起再次受理申請,期限到民國113年12月31日下午5時止,採隨到隨辦方式,舊戶免再次申請;實際觀察營建署網站,上午開放申請後,並未出現壅塞狀況。
去年「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已核准27.8萬戶,租金補貼2.0從112年7月3日上午9時到113年12月31日下午5時止,採隨到隨辦方式辦理,未曾申請過租金補貼的新戶,在完成租賃契約簽約,就可提出申請。
同時,租金補貼2.0只要年滿18歲的租屋族都可申請,租賃契約免附房東身分證號;房屋範圍無資料者可切結;合格家戶回溯到申請日開始補貼,營建署並已設置諮詢專線02-7729-8003。
營建署也將自動帶入舊戶申辦資料,不必再次提出申請,並在今年6月26日透過簡訊提醒舊戶民眾,租約異動或新增資料,可就近提供租屋地縣市政府,以保障舊戶後續新年度審查核撥作業,111年度舊戶可透過營建署網站,查詢辦理進度。
營建署也說,新戶透過網站線上申請者,只要上網填寫資料、上傳相關文件就可完成申請;民眾可就近向地方政府索取申請書,填寫資料並檢附租約、存摺影本及其他證明文件,掛號郵寄到租屋地直轄市、縣市政府。
另外,租金補貼並非定額補貼,將依租房地點、家庭成員數及身分等,每戶每月補助2000元至8000元;針對單身青年、新婚、育兒家庭、經濟或社會弱勢等,還有1.2到1.8倍加碼補貼。
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日前表示,租金補貼將常態化,「每年都會有」;內政部長林右昌也說,去年已補助27萬8000戶,今年要朝50萬戶目標積極邁進。(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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